二年沒寫blog了,一來很忙,二來之前的blog寫了十年有吧!
你要知道,十年之前~我不屬於你你不屬於我~(唱起陳奕迅),喂不是這樣啦,真的十年太久了,
我每次看到十年前的文章就忍不住想去動手修一修,想抹掉那個很青澀的樣子,算了不如就另起新站吧。
此外隱私真的很重要,我年輕時好佩服大聲在網路上報上真實名號的人 (因為我就是那種會長痘痘的自卑青少年怎敢大聲),現在步入中年了覺得白痴啊人能不要上爆料公社和壹周刊才是好日子。我的青春就留在那裡,我的中年從這裡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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